各有关单位:
中国—东盟博览会已连续举办了十届,已成为“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友好交往、经贸交流和科研合作的重要平台。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14年9月16~19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设置了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和“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届时,“第二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将同期举办,大会以“创新•合作•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包括展览展示、产业分析、重点项目推介、技术对接洽谈等系列活动,持续深化中国和东盟之间企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为加强广东与东盟各国的对接合作,促进先进技术和适用产品的交流交易,广东省科技厅将继续组织广东科技代表团参加本届博览会先进技术专题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Exhibition on Advanced Technologies of the 11th China-ASEAN Expo)。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9月16~19日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议展览中心3号展馆
三、展示内容
结合东盟国家的市场需求和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展示我省在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技术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项目与合作成果。
参展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项目技术成熟适用,面向东盟国家有较好的适用性和推广应用前景;实物样品参展。优先安排面向东盟国家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参展。
四、展示形式及要求
参展项目以展板形式参展,参展项目要求必须提供中文和英文的内容介绍及图片,项目介绍文字300字以内,配2~3张图片说明,图片精度300dpi以上,优先安排有实物展品的项目参加展示。请各参展单位于8月15日前报送参展项目,并于8月30日前报送参展人员名单。参展项目及参展人员名单请同时发送两个邮箱:stechb vip.163.com及zonghechu@szsti.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企业名称及参展项目)。
五、参展费用
1.展区实行统一设计布展,免收展位费用;
2.各参展单位人员交通及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1.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黄莎莎、尹玉萍
电 话:020-83163254、83540363
邮 箱:stechb vip.163.com
2.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周彧
电 话:020-83163920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综合计划处 朱永锋
电 话:82002264
邮 箱:zonghechu@szsti.gov.cn
附件:1、参展项目登记表.doc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