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体现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作用,建立高效、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我委将于此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受理优势产业发展资助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优势产业发展资助各计划项目。
二、申请方式和要求
(一)申请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写企业及项目信息。
(二)有关具体支持领域、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详见各专项计划申请指南。
(三)专项资金系统常年接受申请,并进行在线初审。申请单位需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材料,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分批审核。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予以退回补交。
(四)采用事前资助方式的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有关通知要求,与主管部门签订资金使用合同,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门核算资助资金,定期报告资金进度。项目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三、相关服务
我委未指定任何机构或公司提供与专项资金申请相关的收费服务。为方便各申请单位进行申报,我委提供以下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一)设立热线咨询电话,解答申请单位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为申请单位提供申请指导。咨询电话:(0755)82048676转8003,(0755)83173363转800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二)开设专门公用邮箱,申请单位可随时留言,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公共邮箱:zjsb@szjmxxw.gov.cn。
(三)开通微信在线服务,解答申请单位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为申请单位提供申请指导。微信号:szjmxxw。
(四)通过网站、微信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单位及时关注资金支持计划动态,跟踪资助申请实施过程。
特此通知。
附件:1.核心竞争力提升资助申请指南
2.产业融合发展重大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3.国际化资助申请指南
4.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资助申请指南
5.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联盟资助申请指南
6.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资助申请指南
7.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8.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申请指南
附件1-8下载.doc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