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我市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引导我市重点行业抱团拓展海外市场,根据《深圳市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商务合作字〔2021〕37号)、《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8号)、《深圳市2023年度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引》,我局制定了2023年深圳市商务局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计划,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对外合作处,88102014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88107090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深圳市商务局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计划(扫码下载)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