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复审。
注:应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逾期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认定证书到期自动失效。复审程序参照认定程序。
资助对象
深圳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申报条件
1.从事的业务属于下列范围: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4)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5)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
(6)文化技术服务;
(7)中医药医疗服务。
2.近两年无违法行为;
3.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4.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其中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35%以上;
5.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
6.企业可提供有关国际组织认证。
资助金额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上年度财务报表、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3.业务论述;
4.工作场所证明;
5.有关国家组织认证的国际资质认证证书;
6.上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
7.员工名册;
8.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
9.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的的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
8月16日-9月12日。
网址:https://sticapply.sz.gov.cn/。
书面材料提交:
9月16日-9月18日。
提交地点:
福田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大厅18-28号窗口。
受理机构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申报流程
1.自愿申报;
2.专家评审;
3.社会公示;
4.审批机关审定;
5.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6.发放证书(有效期3年);
7.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