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加强传感器与智能化仪器仪表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更好服务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深圳市传感器与智能化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和我会年度工作安排,现面向全行业征集2024年深圳市传感器与智能化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智能传感器、工业自动化测控仪器与系统、信息计测与电测仪器、科学测试分析仪器、人体诊疗仪器、各类专用检测与测量仪器以及相关的元器件、材料等国家重大科技需求领域的标准。
二、申报原则
立足智能传感器、精密仪器设备行业发展需求,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和新模式,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促进新产品与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符合国家标准、法律规定,避免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三、申报要求
应紧贴市场发展需求,对规范相关市场行为起到推动作用;申请单位熟知且掌握申请项目的情况,认真对项目进行前期研究论证,确保申请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申请单位应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技术条件及能力;申报同时应提交标准草案;申请项目与现有各类标准没有交叉或重复。
四、申报程序
1.标准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深圳市传感器与智能化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递送到我会,同时将电子版(word文档)报送至我会邮箱(26756065@163.com)。
2.立项审查。根据今年团体标准项目征集情况,我会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评审获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和协会官网(http://www.yysz.cn/)发布立项公告。
3.标准编制。团体标准项目成功立项后,申请单位应组建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进行标准编制工作,团体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团体标准编制全流程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晓丽
电话:26756065
邮箱:26756065@163.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浩一路科尔达大厦16楼C区
附件: 深圳市传感器与智能化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深圳市传感器与智能化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