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问题咨询】
6.问:我是出站博士后,请问我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在程序方面与普通申报人员一样进行申报、提交材料,无特殊的规定。
7.问:我已经评审获得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是否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
答:不可以。政工师不能作为中级职称的条件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8.问:我以前从来没有取得过职称,符合条件可以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吗?
答: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有以下五种情况:一是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二是符合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查阅粤人发〔2004〕223号文);三是符合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查阅粤人社发〔2012〕38号文);四是机关公务员调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并按职员身份管理的;五是符合其他职称破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需满足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9.问:本人在省外单位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现转入深圳工作。当前工作单位在职称系统中进行年度考核时,对转入之前年度如何考核?
答:现单位可依据原单位的年度考核,在系统中对进入本单位之前的工作年度进行考核填报。
10.问:申报职称,什么材料可以作为业绩?
答:业绩材料种类繁多,例如施工合同、设计方案、技术方案、解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合同资料太多,一般要求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和最后一页法人代表签字页即可。业绩、成果材料需要有相关佐证材料来证明本人参与和所起到的作用,例如:会议记录签到表、聘任聘书证明、有签名的技术文件、有签名的道路施工竣工报告等。业绩是衡量职称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提供的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业绩。